出版伦理
为进一步加强作者、审稿专家及编辑的职业伦理素养,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水电能源科学》编辑部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等相关出版伦理规范,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制定《水电能源科学》出版伦理规范。
1 作者伦理
(1)投稿必须为原创作品,无抄袭、剽窃、数据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论文内容不含涉密信息。
(2)投稿请不要一稿两投或一稿多投,即投稿时论文不应处于任何其他公开出版物(ISSN/ISBN)的任何评审阶段。若所投论文为会议论文修订版,应确保该会议论文为非公开出版,并在投稿时予以说明。
(3)作者应严格执行投稿论文“五不准”原则,即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坚决抵制无实质性学术贡献者在论文上署名。
(4)署名作者必须是论文的实质性贡献者,通讯作者为论文第一责任者,作者署名原则上按贡献大小排序,投稿后本刊要求不得增加添作者、不得调整作者顺序;若增添作者或调整作者顺序,按撤稿处理。
(5)投稿时应声明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如存在利益冲突,应说明可能对其研究结果产生影响的所有经济利益。
(6)引用的数据和前人工作(含作者自引)均应在文中正确标注。
(7)同一研究成果不应刻意拆分成多篇文章发表。
(8)所有计算推导和数据应经仔细校核,无故意造假。
(9)正确标注资助项目,如存在相关利益冲突应主动告知。
(10)投稿后尤其是在录用或出版之后,若发现错误应及时告知编辑部,以便及时更正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 审稿者伦理
(1)审稿专家应坚持公平、公正、保密、及时的原则对稿件做出负责任的评审意见。对所审稿件只在学术性上进行评价,不对个人做出评价和进行人身攻击。不得对作者的科研机构、地域、资历、民族等产生偏见或歧视,不得泄露作者的研究内容。
(2)当审稿专家与作者存在利益冲突(如亲属关系、师生关系、校友关系、同事关系、竞争关系)时,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审稿专家应及向编辑部申明利益冲突并回避。
(3)当审稿专家发现作者从事的研究和自己相近时,不得利用审稿便利压制或贬低作者的论文。
(4)审稿专家应按照约定及时评审稿件,如不能按时完成,应及时说明情况并退回稿件,可推荐审稿人。未经编辑部同意,审稿专家不得擅自全权委托他人代审。
(5)除非作者疏忽或与论文有直接关联,请不要暗示或直接要求作者引用审稿专家或所属团队已经发表的相关论文。
(6)审稿专家遇到与所审稿件密切相关的其他论文时,有义务向编辑部反映情况,并反馈给编辑部处理。
(7)对审查的稿件严格保密,不与他人传阅、讨论,不得使用和发表所审阅稿件的数据、观点、结论等。
3 编辑伦理
(1)编辑应公平、公正、及时地处理每一篇稿件,并根据论文的重要性、原创性、科学性、时效性、可读性、研究的真实性及其与期刊的相关性做出接受或拒稿的决定。
(2)编辑应遵守保密原则,采用双盲审制度,对审稿人信息、作者研究内容保密。
(3)编辑不得受利益驱使干预同行评价,努力保证同行专家的独立评审,以确保同行评议的公平公正。
(4)原则上不接受作者推荐审稿专家。对不太熟悉专业,就作者推荐的评审专家,编辑应核实审稿人信息的真实性,分析推荐的评审专家的研究领域及水平,判断出是否与作者存在利益冲突等情况,再决定是否采用推荐的审稿人。如果作者要求回避某专家评审其稿件,其要求合理时必须给予尊重。
(5)编辑在选取论文评审专家时,应尽量避免与作者为同一单位,不得选择署名作者作为审稿专家。
(6)编辑与作者存在利益冲突(如亲属关系、师生关系、校友关系、同事关系、竞争关系) 时,应予以回避。
(7)编辑对作者的申诉应该慎重对待,必要时更换审稿专家重新评审。
(8)编辑有责任避免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利用编辑部拥有的期刊网资源,应不间断对投稿论文及待发表论文查重。
(9)编辑有义务提醒作者本刊要求投稿后不得增添作者及调整作者顺序,否则视为撤稿。
(10)编辑应尽可能给作者提供详尽的修改意见或退稿理由,应客观陈述稿件评审的情况,不对评审专家、作者进行人身评价或攻击。
4 出版者伦理
(1)本刊严格遵循论文评审过程的客观与公正。
(2)对已经定稿录用的稿件,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刊有权退稿,并通告作者单位、相关期刊及合作的期刊网。
(3)对已经发表的论文,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刊将作撤稿处理,刊登撤稿声明,并对有关作者做出一定处罚。
(4)本刊网站(https://sdny.cbpt.cnki.net)会公布作者所需要的详尽指南(如投稿必读等),并及时更新。
(5)本刊制定管理其编辑、作者、审稿人和编委会成员利益冲突的制度,并不时更新。